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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4年前“Mol Comfort”拦腰折断沉没,如今法院宣判船公司无责!没买保险的货主们已哭晕在厕所...

www.sinotransbooking.com 2017-08-04 18:10:54 海运订舱网

事件回放:

2013年6月17日下午1点,MOL COMFORT号 搭载着7000多个标准集装箱执行亚欧航线任务,在新加坡前往沙特吉达港的途中,在距离阿曼塞莱拉港430海里处突发事故船舶中部出现断裂,海水进入货舱。

当日,印度海岸警卫队派出船舶营救,“YANTIAN EXPRESS”号集装箱船成功救起所有船员(26人,11名俄罗斯人,14名菲律宾人,1名乌克兰人)。

24小时之后,18日,MOL COMFORT 号断为两截 ,逐渐分别漂离:

之后, “MOL Comfort”号船头部分已经重新连接至救助拖上。

 

距离断船事故10天之后,27日,“MOL Comfort”号船尾部分于北纬14’26”东经 66’26”附近的公海沉入了印度洋的海底,同时沉入海底的还有1700个集装箱和1500吨燃油。

7月6日10时左右,“MOL Comfort”号船首部分起火

事故原因:

根据日本船级社调查报告显示,“MOL Comfort”号船体及其他姐妹船和其他集装箱船相比,这批船体强度较差。该报告显示,包括“MOL Comfort”号在内的C系列集装箱船的船体构造更容易造成船体扭曲塌陷。由于船舶已经沉没,收集证据变得非常困难。由商船三井、三菱重工和日本船级社共同发起的调查发现6艘姐妹船的船底板有20毫米的翘曲变形。

赔偿纠纷:

此次事故集装箱受损丢失情况惨重,MOL遭到了大量来自我国以及全球各地的收(发)货人的索赔。 在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的三起相关案件中,有两起由货物所有人直接起诉,另一起由人保宁波分公司提起。

一般说来,货主们将货物交给船公司MOL承运,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事故,船沉了货物也没了,货主应该是最无辜的了,MOL赔偿广大货主的损失应当是理所当然,合情合理的了!

可实际情况是这样吗?可能看完下面这个案件的法院判决后,大家要大呼不可思议了!

案情简介:

2013年6月,金斯顿公司委托三井株式会社将一批货物自宁波出运至沙特。三井株式会社作为承运人签发提单。6月17日,承运船舶“MOLCOMFORT”轮航行至印度洋海域时,船体中部横向断裂成两截沉没。船上货物全部灭失。金斯顿公司持正本提单起诉要求承运人三井株式会社承担货损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本案经宁波海事法院一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两级法院均认为,承运船舶存在经谨慎处理仍未发现的潜在缺陷,且该缺陷引起船舶断裂导致船舶沉没、货物灭失。根据《海商法》第五十一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承运人依法不负赔偿责任。遂判决驳回金斯顿公司的诉讼请求。

货主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按照常理来说,出了事故应当是承运人担负责任,而此次案件之所以会有反转的情况,官方的说法是因为承运人在开航前对船舶做了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而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遇到了及其恶劣的天气,这属于不可抗因素。因此船公司可以不负任何责任。

看完这个案件之后,小编只能呵呵,看来以后货能不能安全到港就全看RP了...

来源:航运精英圈、搜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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