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国务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打走私 严查倒卖!海运废品进口将受重大影响!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要求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完善进口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国办发〔2017〕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7月18日
以下为方案部分内容:
三、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
(九)持续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将打击洋垃圾走私作为海关工作的重中之重,严厉查处走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各类专项打私行动,加大海上和沿边非设关地打私工作力度,封堵洋垃圾偷运入境通道,严厉打击货运渠道藏匿、伪报、瞒报、倒证倒货等走私行为。对专项打私行动中发现的洋垃圾,坚决依法予以退运或销毁。(海关总署、公安部、中国海警局负责长期落实)联合开展强化监管严厉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走私、非法进口利用废塑料、废纸、生活垃圾、电子废物、废旧服装等固体废物的各类违法行为。(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公安部负责落实,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对废塑料进口及加工利用企业开展联合专项稽查,重点查处倒卖证件、倒卖货物、企业资质不符等问题。(海关总署、环境保护部、质检总局负责落实,2017年11月底前完成)
(十)加大全过程监管力度。从严审查进口固体废物申请,减量审批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控制许可进口总量。(环境保护部负责长期落实)加强进口固体废物装运前现场检验、结果审核、证书签发等关键控制点的监督管理,强化入境检验检疫,严格执行现场开箱、掏箱规定和查验标准。(质检总局负责长期落实)进一步加大进口固体废物查验力度,严格落实“三个100%”(已配备集装箱检查设备的100%过机,没有配备集装箱检查设备的100%开箱,以及100%过磅)查验要求。(海关总署负责长期落实)加强对重点风险监管企业的现场检查,严厉查处倒卖、非法加工利用进口固体废物以及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负责长期落实)
近些年,关于“洋垃圾”走私的案件不断见诸报端,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很多人对进口“洋垃圾”愤恨不已,认为这是祸国殃民之举。
那么,“洋垃圾”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何能在中国有市场呢?
在如此严厉的监管条件下,看来海运废品的进口业务或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来源:航运界、维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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