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真的假的?四家中东银行被列入制裁名单,从这些银行进行汇款可能收不到钱???
近期,朋友圈疯传着这样一则消息:
四家中东银行被中国列入制裁名单,外贸企业请注意!
货代和外贸企业要留意,千万不要让客户通过这几家中东银行进行汇款,否则可能导致收款延迟,甚至是汇款无法入账的情况!
▲ 中国银行通知文件
通知显示,从7月7日起,中国银行又新增加了四家制裁银行名单,这四家制裁银行全部来自于中东。据悉,只要是来自这四家制裁银行的汇款,将全部被中国银行审查。
这四家银行分别为:
Arab banking corporation 阿拉伯银行
National commercial bank 国民商业银行
Mshreq bank 马士里格银行
National bank of dhabi 阿布扎比国家银行
鉴于”海运订舱网“某些客户可能会同这些银行有业务关系,小编就上网搜了一下,希望可以进行核实,可是在中国银行官网上搜了个遍,小编也没找到这个通知文件!
好吧,用“Arab banking corporation”搜搜看...只有2011年和2014年的,还跟这个银行不搭界...
小编不死心,再到中国人民银行上搜一下,还是木有...
一时间,小编也无法证实这则消息的真实性,只能向中国银行的相关人员了解了下,希望能够得到准确的答复。
询问后获悉,近期确实开始对于境外汇款加大了严查力度。此前一直正常操作的业务,现在经常需要提供大量的证明材料、保函,且入账日期大大延长。
而严查的背景,可能与7月1日起,
中国最严的反洗钱监管有关。
大额交易报告标准为:
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
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为什么要实施如何严厉的新规?
其实外管局在之前的记者会里明确有说:“有一些人利用外汇,从事海外购房和投资等助长了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秩序。”也就是说,钱都飞到...
小编这里表示NO COMMENT!
只能说,如果真是这个原因的话,新办法的实施和银行的严格执行,无论个人还是企业大额的跨境交易将会手续更为复杂,流程更为繁复,有相关需求的外贸和货代企业需留意,提前做好应对,以免对交易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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