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GM专栏』万海VGM操作细则和指引
万海
Q1:万海何时发布VGM全球客户公告?
A1:万海已在2016年4月6日发布VGM第一次客户公告。
Q2:万海何时开始实施「载货货柜总重验证新规」?
A2:万海会遵循国际海事组织(IMO)的要求,从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载货货柜总重验证新规」幷适用于全球各收货据点。
Q3:万海VGM的申报方式、格式、内容?
A3:万海接受VGM申报的方式有下列三种:
(1) 电子数据交换(Standard EDI :VERMAS, IFTMIN, 304)。
(2) 万海网站www.wanhai.com。
(3) 纸本文件﹝海运出口货物装柜清单、海运出口货物进仓证明书、 配舱单(配柜表)﹞,如电子邮件、传真等(不建议使用)。
万海接受VGM申报的内容应配合各地规定,至少需提供下列数据:
(1) 订舱号码;
(2) 货柜号码;
(3) 货柜验证总重;
(4) 重量单位(公制:公斤/英制:英磅);
(5) 货柜总重验证方法(有方法一或方法二);
(6) 签名(责任方);
(7) 货柜总重验证联络人姓名和电子邮件/电话(责任方)。
Q4:万海是否提供过磅服务?
A4:由于SOLAS公约规定,提供VGM责任由托运人负担,因此建议客户在
提交货柜之前能事先取得VGM,万海暂不提供过磅服务。
Q4:万海是否有提供VGM的EDI解决方案?是否可以提供测试?
A4:有的。万海提供的Standard EDI 有: VERMAS, IFTMIN, 304。
建议进行EDI前先和当地万海办公室取得联系。
Q5:为了能够以更实际和务实的方法促使SOLAS公约中VI/2.4 到VI/2.6可以确实达成,IMO/MSC 23/May/2016 MSC.1/Circ.1548的建议内容为何?
A5:IMO/MSC于2016年5月23日发文同意各管理单位和各国港口监督单位在7月1日以后之3个月内以实际和务实的方法来执行VGM检核,其目的有:
a.允许2016年7月1日前被装载在船上的货柜,即包括转运货柜或是
2016年7月1日后抵达目的港的货柜,可以不受SOLAS公约VI/2.4
到VI/2.6 VGM的规定。
b.提供弹性空间给相关业者,在必要时得以精简文件作业流程及VGM讯息交换和递送。
(转自“搜航网”)
本文关键词: V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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