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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海运分公司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通知

www.sinotransbooking.com 2014-01-15 10:07:52 海运订舱网

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12月12日颁布的财税〔2013〕106号文《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12月19日颁布的〔2013〕53号文《关于做好铁路运输、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并经与相关税务部门沟通,按上海市现有政策,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作为货代企业,在收到船代公司税率为6%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能申报免税,也不能进行销售额扣除。

因此,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公司将对订舱客户暂按6.83%加收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国税总局、上海市国税对106号文后续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发布更新通知,并对相关费用进行调整。

感谢广大客户对我司业务的一贯支持和配合,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海运分公司

2014年1月15日

文章来源: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海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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